详细内容
申请材料
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等法人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合并为一证的地区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即可)、固定场所产权 / 使用权证明文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劳动关系证明、检验设备独立调配的证明文件、典型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管理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记录、从事特殊领域检验检测人员资质证明(适用时)。
非独立法人检验检测机构:除独立法人所需材料外,还需额外准备法人授权文件、检验检测机构设立批文、管理者的任命文件。
受理决定:资质认定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文件评审:受理申请后,评审组对申请资料进行文件评审,审查申请机构的管理体系文件、人员资质、设备设施等是否符合资质认定的要求,以确定是否安排现场评审。
评估技术能力:
人员素质:了解检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资质和经验。专业的技术人员能够准确操作检测设备,进行数据分析和结果解读,确保检测工作的高质量完成。例如,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部分高端检测项目可能还要求技术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
设备仪器:先进的设备仪器是保证检测准确性的关键。了解机构是否拥有齐全且先进的检测设备,并是否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校准和更新。例如,对于一些高精度的检测项目,如电子元器件的性能检测,需要使用到高精度的示波器、频谱分析仪等设备,且这些设备需要定期校准以确保测量精度。
检测方法:询问机构所采用的检测方法是否符合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是否具备自主研发和优化检测方法的能力。科学合理的检测方法能够提高检测效率和准确性。例如,在食品检测中,对于农药残留的检测,机构应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气相色谱 - 质谱联用法等先进准确的检测方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资质类别
综合资质:指包括全部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资质。
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 9 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
资质标准
综合资质
资历及信誉: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且均具有 15 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或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钢结构、地基基础 5 个专项资质和其它 2 个专项资质;具备 9 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社会信誉良好,近 3 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 8 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 4 名(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 2 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不少于 2 名,且均具有 2 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技术人员不少于 150 人,其中具有 3 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的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
检测设备及场所:质量检测设备设施齐全,检测仪器设备功能、量程、精度,配套设备设施满足 9 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要求;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
管理水平: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并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27025-2019 要求;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检测业务受理、检测数据采集、检测信息上传、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档案管理等质量检测活动全过程可追溯。